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获得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招生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厦门大学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相关院系公布的办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除上述以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除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外,其它均实行“申请-考核”。 1.“申请-考核”选拔程序 详见各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 (1)报名与提供申请材料 考生通过我校博士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各院系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3)考核 考核时间和内容详见各院系公布的相关信息。 2.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选拔程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复试由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以《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初试时间:2025年3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公告。 (2)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医学院网上通知。 3.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 (1)思想政治理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复试)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生1500名(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年博士生分院系招生计划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和学科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5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五、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考生须于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订的协议书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各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博士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报考院系的要求(详见各院系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等相关条件要达到相关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3.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关学科的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工作领域等方面的要求。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 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化学化工学院的化学(0703)、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学(0710)、海洋与地球学院的海洋科学(0707)、环境与生态学院的生态学(0713)专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和报考院系的要求(详见各院系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1.海外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毕业高校须入围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QS、U.S.News、TIMES、软科等)前100名。 3.成绩优秀,在本科毕业高校的GPA不低于3.5(满分为4)。 (四)其它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以公布的简章或选拔办法为准。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5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视生源情况于4月左右开放相关院系二次报名,请考生关注院系发布的通知。 3.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5年1月6日前(具体以院系规定时间为准)将报考材料提交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若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交说明)、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12)报考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九、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以各院系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25年6月在厦门大学招生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学费 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详见厦门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gk.xmu.edu.cn/xxgkml/cw_zcjsfxx/sfxm_sfyj_sfbzjtsfs.htm)公布的相关信息。 学费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https://gk.xmu.edu.cn/xxgkml/xsglfwxx/xsjxj_zxj_xfjm_zxdk_qgjxdsqyglgd.htm。 十二、住宿与费用 详见我校学生处网站(https://xsc.xmu.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具体住宿安排录取后详见入学须知。 十三、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举报电话:0592-218621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三)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其它说明 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s://zs.xmu.edu.cn 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