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各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告。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0日。具体确认地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确认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
2.已获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全脱产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供外语等级成绩证书原件。
三、学院综合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1.专业能力考察:学院发布专业研究报告题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论述该主题的内涵、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重点指出该主题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科学技术问题,并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总数量、英文文献数量要求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2.综合面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工作业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准备大约5分钟的PPT进行自我介绍,全面展示本人教育经历、主要学业成绩、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在攻读博士期间拟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理由等。
3.学院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普通招考”类别考生不参与本次综合考核,其考核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如下:
学院码 | 学院名称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东校区机械大楼615 | 0335-8074783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西校区里仁行政楼104 | 0335-8074780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西校区电气馆A415 | 0335-8074883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西校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号楼306 | 0335-8047606 |
005 | 经济管理学院 | 西校区经管楼A209 | 0335-8387691 |
006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东校区建筑馆202 | 0335-8388349 |
007 | 理学院 | 东校区理学楼A531 | 0335-8058934 |
008 | 文法学院 | 东校区人文馆205B | 0335-8062620 |
011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东校区世纪楼603 | 0335-8057334 |
012 | 车辆与能源学院 | 东校区车辆馆318 | 0335-8077064 |
013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西校区美术馆311 | 0335-8057401 |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博士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