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的77个本科专业。民族学、数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等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坚持激发改革创新根本动力,坚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之路,成为研究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培养造就各民族优秀干部人才、服务支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地。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获批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学校、第一批文明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学校坚持“科研追求原创,科研促进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科研提升学校”理念,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用在实践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研究、兴边富民与乡村振兴、科学计算与智能信息处理、最优化与大数据分析、激光雷达大气遥感探测、云计算与农业物联网、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先进材料、生态保护与微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确定的具体分配名额为准。 (三)2026年学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各招生学院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40%,其中定向就业单位为北方民族大学的比例不超过20%,定向就业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比例不超过20%。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 (五)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做出书面推荐。 (六)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考生须首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符合专项计划的各项报考要求。 (九)符合报考博士招生专业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方式 2026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择优录取,具体要求详见《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及各博士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实施细则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发布和解释。具体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15日。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bszs.nmu.edu.cn/)进行报名申请。 2.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所有考生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因不符合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人证件照须为标准证件近照。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后续学籍无法注册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须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7.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信息确认 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须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至招生学院,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提交材料须内容清晰准确,电子版按照A4纸张大小扫描成PDF文件,通过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纸质版材料须按照要求顺序整理装订,邮寄至报考招生学院。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字确认)。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2)。 4.《专家推荐书》2份(分别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做出书面推荐)(附件3)。 5.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6年5月15日之后)。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硕士在校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6年5月15日之后)。 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6.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9.须提供本人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见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10.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计划书(附件4)。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具体项目(不必是将来博士期间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科研计划报告书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单位。 12.各博士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 接收纸质材料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315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6168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portal{background: #f8f8f8; padding: 10px; border-radius: 5px;line-height: 24px;}
1、本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本文章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请读者自行分辨。
3、内容仅做学术分享之用,若涉及侵权等行为,请先与微信号q792472177或者QQ792472177联系删除,万分感谢!
图文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