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实行秋季招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或虚拟值,实际招生人数需综合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其中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形式进行选拔。
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具体招生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硕博连读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70%;直接攻博拟录取4人,最终以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具体流程
(一)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A.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或CET-6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CET-4或CET-6≥425分,或者取得CET-4或CET-6合格证书);
②TOEFL≥80分或IELTS≥6(均指有效期内);
③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7)符合招生学院(含学部,下同)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各学院招生实施方案)。
B.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A类报考条件中(1)和(3)的要求。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其中:
①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
②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③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各级各类学校有较高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管理人员,其中:高中(含中职中专)限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限高层管理人员。
(4)有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5)近5年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教学成果,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与教育专业相关的专著1部及以上(不含科普读物和教材);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
④主持获得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三等奖以上奖励。
(注:科研及教学业绩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6)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或CET-6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CET-4或CET-6≥425分,或者取得CET-4或CET-6合格证书);
②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60分;
③TOEFL≥80分或IELTS≥5.5(均指有效期内);
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教育专业学术论文(需提供省、地市或高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⑦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7)在职报考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其中: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博士生的,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离职。
(8)符合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相关学院招生实施方案)。
2.申请程序
(1)报名
考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通过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jszs.nbu.edu.cn/)进行报名,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请考生在报名前向招生学院、拟报考导师充分了解并确认招生计划余额,以及考生与招生导师(博士生指导老师)的学术匹配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