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四、专业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2.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 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我院分别按照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统一评卷。对于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5.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它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对于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关于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4.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 5. 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www.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2011年录取概况
注:2012年的艺术设计专业“综合成绩”算法较以往有所调整,此表相关数据仅作参考。 十三、相关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清华大学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本简章版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
是什么:摄影主要研究艺术学、美学、构图、摄影、图片处理等方面
一、造型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150分)
注 : 1. 表中各项内容以各省 2021 年招生计划版正式公布的为
开设专业及招考方向一览表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专业(方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