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具体专业,级差1.5分,不予累积。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3)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4)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联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6)以上原则若与各省规定相冲突,遵照各省要求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加试考点安排(空白区域考点协议尚未签订,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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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下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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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