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仅适于外籍考生报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历史悠久,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10个系和1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1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院设计学排名第一、艺术学理论排名第三、美术学排名第四。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国内领先、富有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其中一大批是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家和学者。目前全职专业教师203人,其中教授7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9人),副教授100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家4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下,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杰出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欢迎各国考生报考! 一.报名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的外国公民; 2.汉语水平达到HSK六级(含六级) / 新版HSK五级(含五级)以上(且每一科目均在60分以上); 3.对原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我校执行教育部教外来〔2009〕83号文,详情请参考: http://intlstudent.cic.tsinghua.edu.cn/document/undergraduate/MOE-2009-83.pdf 如符合文件要求,申请时需提交:①入籍证明;②注销原中国户籍证明;③最近4年的护照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最近4年的国外学习经历证明。 注:“最近4年”指2011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二.申请时间 在线申请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13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在线申请通过审核后,即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三.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8日(周六)全天、19日(周日)上午 (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准予参加入学考试的申请者,由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和有关考试事项通知。 四.报名手续及提交材料 1、在线申请: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is.tsinghua.edu.cn)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学习申请表》)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学习申请表》; (2)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3)外国教育组织在华开设的国际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4)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预期毕业证明原件,录取后需补交高中毕业证书; (5)汉语水平考试(HSK)六级(新版HSK为五级)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 (6)三张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 (7)所在高中的推荐信; (8)本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的复印件; (9)在读大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大学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和推荐信; (10)到2015年9月1日仍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供《在华监护人公证书》(监护人应为在北京居住,有经济来源的中国人或外国人); (11) 《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学费奖学金申请表(供外国留学生新生申请奖学金用)》(如需申请可从网站上自行下载表格); (12)对符合教育部教外来〔2009〕83号文规定,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申请时需提交:①入籍证明;②注销原中国户籍证明;③最近4年的护照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最近2年的国外学习经历证明; (13)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参加国外高考成绩单,国外知名大学录取通知书等); 除上述申请材料外,根据情况我校可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材料。 注: (1)报名费600元。 (2)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递交/委托他人递交/邮寄(申请表需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和签 字)等方式,提交至北京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邮编见本简章第十三项。 (3)申请材料和报名费等不予退还。 五.学费标准 每学年每人40000元人民币,按每学年缴纳。 注:学生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必须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内容必须包括住院及意外伤害险,标准为600元/年。 六.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制及学历: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专业方向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 学制 | 学历 | 设计学类 | 34 | 服装艺术设计 | 3 | 1. 素描(100分) 2. 速写(100分) 3. 色彩(100分) 4.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环境设计 | 6 | 产品设计 | 3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2 | 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 | 2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2 | 动画 | 2 | 工艺美术(金属艺术) | 3 | 工艺美术(漆艺术) | 3 | 美术学类 | 13 | 中国画 | 1 | 1. 素描(100分) 2. 速写(100分) 3. 色彩(100分) 4.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 绘画(油画) | 4 | 绘画(壁画) | 3 | 雕塑 | 3 | 摄影 | 2 | 艺术史论 | 3 | 艺术史论 | 3 | 中文写作和通识(100分,其中中文写作80分,通识20分) | 合计 | 50 | 备注 | 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 选报“设计学类”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美术学类”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
七.考试要求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中文写作和通识 | 2小时 | | 钢笔或签字笔 | 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中文写作和通识 | 2小时 | | 钢笔或签字笔 | 艺术史论 | 中文写作和通识 | 2小时 | | 钢笔或签字笔 |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对达到中文写作和通识考试科目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者,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艺术史论专业:按照中文写作和通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文写作和通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3、录取时间:2015年6月中上旬,申请者可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入学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和奖学金评审结果。恕不接受电话查询。 九.入学手续 1.凡报名手续和专业考试成绩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清华大学将于6月底发给《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即JW202表)。 2.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JW202表以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化验报告》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入境学习签证;持旅游签证入境者,可持以上材料及学费办理入学手续时由我院协助办理学习签证。 注: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必须提供在华监护人担保书并经过公证处公证。 3.入境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到临时住宿地辖区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住在校内清华紫荆公寓的除外),然后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习签证到我院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办理《居留许可》。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请书面告知美院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美院C302室)。 4.持上述材料,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办理入学报到手 续。 十.住宿 位于清华园内的清华大学紫荆公寓为留学生提供有单人间、AB间和双人间,价格分别为每天每床80元、80元、40元。由于紫荆公寓的房间数量有限,需要提前预订。 预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录取通知书中有详细说明)预订上述公寓,未预订成功的学生,须自已联系校外住宿。 咨询电话:Tel:86-10-5153 5500 十一.学费付款方式 可采取境外汇款和直接缴费两种方式。其中: 1.境外汇款 按下列帐号汇款,汇款后将电汇单复印件以及考生姓名传真至我院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传真:86-10-62798940) Name of Account : TSINGHUA UNIVERSITY Account No.: 778350033647 Account Opening Bank: The Bank of China, Head Office Address: No.1, Fuxingmen Nei Avenue, Beijing, PRC, 100818 Swift Code: BKCHCNBJ Telex No.: 22254 BCHO CN Message:注明收款单位电话 Tel:86-10-6279 8956 2.直接缴纳 新生携人民币现金到我院财务办公室(A区319室)缴纳,如刷卡仅接受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缴纳后持学费缴费收据到院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C302室)办理相关入学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北京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86-10-62784857 传真:+86-10-62771134 Email:undgrad@tsinghua.edu.cn 网址:http://intlstudent.cic.tsinghua.edu.cn Email:undgrad@tsinghua.edu.cn 网址:http://intlstudent.cic.tsinghua.edu.cn 咨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C302学生与校友事务办公室 邮编: 100084 联系人:冯京楠 电话: 86-10-6279 8956 传真: 86-10-6279 8940 Email:ellen313@mail.tsinghua.edu.cn 咨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84 联系人:杨潇辉 电话: 86-10-6279 8170 传真: 86-10-6279 8175 Email:myzb@mail.tsinghu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