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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7 21:22| 发布者: quanshiyinian| 查看: 4| 评论: 0

摘要: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坐落于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明远湖畔,是西南地区首个获得艺术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单位。学院现拥有艺术学和设计学学术学位,以及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 ...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材料内容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专家推荐书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

5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6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字数限3000字以内

8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含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

9

考生参与科研、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的复印件(2020年1月—报名截止日期前)

提供检索号或收录证明或书号

10

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考生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或书法展览的参展证书复印件和作品集封面、目录、作品页的复印件(2020年1月—报名截止日期前)

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以及省级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省级文联、省级美协、省级书协定期主办的届展、单项展或主题性展,如五年一次的全国美展、三年一次的中国书法兰亭奖等

11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2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13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4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的相关通知。

2. 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5年1月上旬前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 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满分为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复试的权重为50%。笔试科目《艺术研究能力综合考评》,笔试时间3小时,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3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口径、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8-85998393,E-mail:scuart2033@163.com


六、 受理举报渠道


我院成立“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举报受理小组”


联系电话:028-85991679 ;028-85991673      电子邮箱:artjiwei@scu.edu.cn


七、 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我院网站查询。




附件:1.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 


/fujian1yishuxueyuantijiaoboshiruxueshenqingcailiaozichabiao.xlsx


2.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fujian2zaizhikaoshengdanweitongyibaokaozhengming.docx


12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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